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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里影业面前哪些编剧在裸泳?(2)

2024-01-21 来源:你乐谷
第三,徐远翔选作者的方式也被编剧抨击。他说的大意是,“选十个人,杀人游戏一样,各自写故事,淘汰,胜者给重金,署名之类。”编剧们都疯了,作为小知识分子的自尊玻璃心碎一地。在他们看来,创作是一件神圣的事,从构思到大纲再到成稿,都蕴含着无尽的心血,需要被从完整意义上彻底尊重。这没有问题,任何知识产权都需要被严肃认真地对待。问题是,工作方法有不同的考核模式。你再是把创作神圣化,那东西进入市场也是一个工种。阿里影业找十个贴吧吧主和同仁文作者厮杀式写作,这之前是一定会和他们商议好稿费和署名模式的,作者和阿里有一方不认同这个模式,合同都无法签订,这用不着旁人担心,没有人会傻到自愿投身一项既没有物质回报又没有精神回报和署名权的纯粹厮杀游戏中的。
把创作竞技化、条块化、分层化、流水线化,没什么问题,因为有人愿意冒这样的风险以取得最大的回报率。有人愿意尝试,机制就能运转,没人愿意尝试,市场会淘汰这种实验。
写作没什么神圣的,写作就是职业作家的一份工作,像任何一份工作一样有它的特殊性,也像任何一份工作一样必须遵守市场抉择的共性。别总认为一个大资本打碎了写作者的光环,是一种仗势欺人焚琴煮鹤的行为。哪有那么多象征意义。人家在做生意,剧本创作是这门生意中的一环,一个原材料,我找合适的工人,加工生产不同阶段的零件,有什么不对?
第四,徐远翔说,“导演远比明星身价低多了。就算故事很烂,明星至少还可以看脸。”这难道不是真理吗?人家说出了一件每天都在我们眼前发生着的事情,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再强调一点,阿里影业说的一切都基于他们想要做的商业电影。他们用之前的方法筛选出合适的故事,找技术上更成熟的编剧进行后期整合,让明星出演,有什么问题吗?之前的网文作者擅长寻找与大众对接的点子和故事基础,成熟编剧善于把点子变成可以投拍的标准剧本,各司其职不是很好吗?按照市场反馈的重要程度分账不就得了吗?
明星比导演重要,这在流水线生产的商业类型片中,难道还有争议吗?商业片,看的就是脸、脸、脸。只要这些脸组合在一起串成了一个稍微还像样的、有逻辑的故事就够了。真正看导演水准和编剧功力的是艺术片,所以那些电影才被称为“作者电影”。阿里不想投拍作者电影,人家也没否定作者电影,人家陈述的是一个大资本方投拍商业片的最佳方式。从在商言商的角度上看,一点问题都没有。
没错,电影是文化领域。但问题是,电影属于娱乐工业。工业,懂吗?工业意味着有工种、流程、分包、组合、销售、市场、等等一系列考量。从本质上讲,虽然都是创作,但文学创作和电影有着本质的不同。文学,有张纸有枝笔就可以创造一个你头脑中的世界,而电影——尤其是商业大片——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事情,他需要公司化,模块化,流水线。所以,尽早把商业大片类型化的创作方式用最商业、最工业的方式敲定,对于电影行业,其实是越有利的。
不要总用小农经济、小作坊写作那一套思维去思考大资本时代的商业大片。
我们应该细分电影的不同类型、不同属性以及它所应对的不同的创作方式。不要把商业大片与个人化表达的小片混为一谈。当我们谈论大片的时候,我们讨论的就是受众欢迎度,明星,流水线创作,续集延伸能力,周边产品开发可能性等等,它就是要取缔个人性、艺术性,要求任何导演,编剧都为这个商业主体服务,我不需要你表演更多的个性,你只需要把一部分个性拿出来融合到其中,肯定要以服从这个商业大片的属性而不是破坏它的属性为最重要的前提。而当我们创作个体化的作者电影时,再去考虑如何不被资本破坏你的创作,如何表达个人语言,再谈你的艺术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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