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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程师回应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获刑(3)

2023-03-15 来源:你乐谷
“这只是安康市检察院当庭发表意见时,提出的一个建议,并不代表二审法院的一个裁定,现在讨论这个案件的走向还为时过早。”李思侠的代理律师王飞向记者透露,他在此前与检方的两次沟通时,检方人员都曾强调,对本案会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王飞指出,按照检方的观点,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果二审法院能够通过审理,查清事实,也是可以依法改判。“从我们的角度,这个案子是事实清楚的无罪案件,我们的态度还是希望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之后,查清事实,直接改判这三人无罪。”
王飞还称,如果发回重审,此案将会再度面临管辖权问题。“因为本案一审是由石泉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判决结果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石泉县法院不宜再行使管辖权。”
记者获悉,2021年6月9日二审开庭初始,控辩双方就对安康中院是否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进行了交锋,辩护律师提出,此案出现了二审合议庭的三名法官指导案件一审的情况。
村民的护路与非法采矿
这是双喜村与两个石料厂之间的战争。
政府文件显示,2008年上半年,石泉县国土局通过公开挂牌对城关镇青山沟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进行出让。当年3月,西安商人郭思荣以13.6万元竞拍取得采矿权,后来注册了石泉县青山沟石料厂,被村民称为“下石料厂”。2008年5月,郭思荣又以10万元的价格取得青山沟石料矿II号矿体采矿权,于2008年10月18日成立了石泉县青山沟石料厂双喜分厂,被村民称为“上石料厂”,其负责人为时任双喜村村长邱兴银。
从2013年5月初开始,李思侠通过信访举报、网络发帖的方式举报石料厂非法开采、污染环境,多数举报被查实。石泉县法院一审判决书记载,2013年6月4日,石泉县环保局分别对两个石料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停止生产,限期于7月1日前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二是罚款2万元。此后,石泉县国土局对两个石料厂违法占地和采矿行为下发通知书,责令停业并立案查处。
然而,石泉县法院一审认定,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三人以维权为幌子,实施了冒用村民签名发布不实举报、煽动组织在村道设立限宽墩、干扰换届选举等一系列犯罪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王飞指出,一审判决所说的“冒用”,原指村民对这件事完全不知情,但事实上,是村民授权李思侠代为发帖和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李思侠反映的问题客观存在,也正是因为问题存在,李思侠等人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行为仅属于拉票行为,并非操纵选举。单纯的拉票行为并不属于寻衅滋事。
朱孝顶告诉记者,双喜村位于秦岭大山中,过去与外界没有通路,令村里的年轻人找对象都难,因此村民对路十分在乎。几十年前,张海成通过盲人按摩手艺,在外赚了钱,回村修了路,就被村民推举为村长,但到了2008年,时任村长邱兴银与西安商人郭思荣共同办的采石场,破坏了村路,村民与村长的矛盾由此而发。“真正的黑恶势力不该是维权的村民。”朱孝顶说。
记者从李思侠家属处获悉,两家石料厂在2008年开工后的几年,没有获得采矿许可证。直到2015年2月10日,“下石料厂”才拿到采矿许可证。邱兴银负责的“上石料厂”一直与其共用采矿许可证。就两个石料厂非法采矿问题,已经有双喜村村民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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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女工程师回应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获刑的全部内容,喜记得常来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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