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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程师回应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获刑(2)

2023-03-15 来源:你乐谷
一审判决后,包括李思侠家人、代理律师及部分村民均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今年6月9日,此案将在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思侠的代理律师将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

女工程师回应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获刑


从摘帽“恶势力”到取保候审
李思侠年近六旬,定居西安,她是长庆油田的退休工程师,也是一名热心环保的人士。作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走出的第一位大学生,多年来,她通过网络发帖、实名举报的方式,反映时任双喜村村长邱兴银引进村里的两个石料厂污染环境、损毁道路,这些问题许多被环保部门查实。
2021年9月17日,李思侠被陕西省石泉县公安局带走,2021年2月12日,李思侠与另两名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检方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
2021年2月27日,李思侠等人的案件在石泉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日发布的新闻稿称此案为“石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不过在2021年6月13日出炉的一审判决中,李思侠等人被摘掉“恶势力”的帽子,只认定寻衅滋事罪。法院一审判决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海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魏智波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一审宣判后,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三人均提起上诉。
2021年6月9日,此案二审在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但在控辩双方激烈交锋三天半后,由于上诉人和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管辖权异议及未能查看全部案卷等诸多程序性问题无法立即解决,又涉及大量取证问题,案件未进展至实质审理阶段,法院宣布休庭。
2021年6月16日,李思侠获得取保候审,与暌违638天的家人团聚。在此前,李思侠的律师曾11次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早先,另两名当事人张海成、魏智波已被取保候审。
二审检方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7月24日,此案二审再度开庭,记者从李思侠辩护律师处获悉,律师查阅录音录像后发现,多处笔录内容与录音录像内容存在出入。上诉人的代理律师朱孝顶告诉记者,在上诉人魏智波的笔录中就存在将“认错”记录称“认罪”的争议。
“在同步录音录像中,办案人员反反复复和他灌输,他给政府抹了黑,他有错,魏智波说的是认错,从没说认罪。”朱孝顶说,后来警方向法院出具说明,称在当地土话中,“认错”就是“认罪”的意思,但他询问了双喜村多名村民,并未确认到土话中两者是同一个意思。上诉人张海成是个盲人,朱孝顶认为,这位盲人签字按手印的笔录或构成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张海成一只眼睛全盲,另外一只眼睛戴上眼镜,能有0.04的视力,远没有能力看清办案人员向他宣读的笔录。口头宣读的笔录与书面笔录是否相符,如何认定?”他说。
记者获悉,第二次庭审从早晨持续到下午3点半,审判长即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李思侠家属告诉记者,在宣布休庭之前,检方在发表对一审判决意见时指出,李思侠、张海成及魏智波在二审期间的当庭陈述,与在侦查阶段及一审期间所做供述发生了改变,一些证人证言也发生了变化,并且检方承认,本案证人同步录音录像反映在询问、讯问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问题”。综合以上因素,检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三人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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