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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3)

2024-01-18 来源:你乐谷
那你说,现在流行什么呢?他问。
流行?你指的是什么呢?食品?风尚?时装?疾病?电动汽车?我问。
我问你小说呢,老兄。他回答。
现在吗,流行现实魔幻主义。我说。
现实魔幻主义?不就是魔幻现实主义吗?他似有些疑惑。
可以这么说吧,好比说,这个西瓜太甜了,也可以说太甜了这个西瓜。
哈哈哈,这就对了。他说,我发现你还和从前一样,喜欢玩噱头。
你哪里不知道吗,写小说的人就这德行。我说,不过呢,也可以完全相反。
好吧,我才不管相不相反。我只想知道,这种主义又是哪个国家的作家发明的?不会又是动不动出奇葩作家的南美大陆吧?
不是的,这次不是的。我说。这次不是哪个作家发明的,是很多很多人的智慧和共同行动促成的。这次是我们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土生土长的新的文学表现形式。
集体?共同?
是的。我说,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各地共同写作。或主动,或被动;或是作家,或是小说中的人物;或磨墨,或伸纸……总之,大家以各种身份参与其中,这场面,这轰轰烈烈的场面。比方说你吧,你的笔杆子向来不比枪杆子弱,这个我是绝对不怀疑的。
我也就是写写公文罢了,哪能叫写作啊,别拿我寻开心了。他谦虚地说。
真没有,你的每一笔都算得是铁画银钩呢。
就按你说的,我的公文也可以算作是文学写作,可我并没觉得我在与众多的人合作写书啊?
我本不想回答老熟人的这个问题,因为说得太多会引起他的误解,甚至反感。于是,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兜个小圈子回答一下。我说,老弟你一定记得南美洲那个奇葩作家博尔赫斯对吧?他喜欢直来直去讲故事,因为他很喜欢《一千零一夜》。他在解释这本书时这样说,西方人的一座大教堂通常要建几百年才能完工,有无数的工匠和艺术家参与,但他们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一千零一夜》则不同,它的产生是神秘的,是成千上万个作者的作品,但没有一个作者知道自己正在参与构造一本伟大的书。我这样说,你能理解你现在正在参与的伟大作品的构建吗?
我似乎有点明白,但又不……
说到这里,正好轮到我进屋和对手玩游戏。我的对手看不出实际年龄,我猜他有些口臭,尽管我极力想和他保持距离可他还是把那臭鱼烂虾的口气往我的鼻孔和嘴里吹。我几乎是在晕厥状态下和他玩了一回对手戏。我们玩的是类似魂斗罗的游戏,一款古老的不能再古老的游戏。他们让我穿好游戏服,古装戏里花脸穿的那种,不太合身,有股子老油味。想到它被无数人穿过,有点恶心。我的对手中等身材,偏瘦,剑客装束,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着短后之衣,瞋目决眦,像念话剧台词一样对我吼道:
呔!我的剑五步一人,千里不留行!你的剑呢?
剑在!我扬了扬不知何时抓在手里的一柄生铁钝剑,学着他的腔调说,我的剑重七斤五两三钱,长二尺九寸一分。还不曾开过洋荤!
那好!他大喝一声,一剑刺来,直指我的咽喉。
我慌忙以盾牌格挡,可刚刚举起,就变成一块香酥葱油饼干。
梦里惯有的情境。输赢已成定局。亏得他遵守游戏规则,点到即止,否则他的剑尖会洞穿我的喉颈。
咔嚓,他的助手按下游戏计时器,他瞅着我用古怪的喉音说:
五秒,你输得既快又彻底。
我有些恼火,恼火的人会暂时失去理智。因此我敢于鼓足勇气对他们说:这不公平。我想再来一次。
我的对手忽然大笑,你是第一个要求再来一次的。有意思。好吧,那就再来一次。
他的助手提醒说:我们的规则里没有再来一次。
没事,届时我来解释。我的对手说。
那就准备好吧!他对我大声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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