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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府风云 明代丽江木氏土司(6)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窃以丽江自太祖令木氏世官,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吐蕃,滇南藉为屏藩。今使退地听采,必失远蛮之心;即令听谕,已使国家岁岁有吐蕃之防。倘或不听,岂独有伤国体?”(《明史》卷314《云南土司二》。)明王朝以边疆稳定的大局为重,对木氏的行为不予追究。木氏所为已经远远超越了明朝授予其防守石门和铁桥的职责,如果不是基于对木氏的了解,纵然有巡按御史的奏议,朝廷不可能对木氏不有所警惕。
再者,木氏多次输金助国。据《木氏宦谱·文谱》记载:万历十一年(1583),西寇叛乱,木旺助饷银1000两;万历十二年(1584),朝廷征缅,木旺再助饷银2000两;万历二十五年(1597),木青助饷银4000两;万历四十六年(1618)辽阳大警,输银10000两;万历四十八年(1620)助银1200两;天启二年(1622)捐银1000两;天启五年(1625)助银1000两;崇祯十年(1637)又助陵工及银500两。在国难当头、国库空虚之时,木氏能挺身而出,果断地输银助饷,为中央政府出力分忧,输忠效诚,这也是木氏家族忠君报国传统的一贯表现。木氏也因此多次获得朝廷的褒奖:授木旺正四品、中宪大夫、世袭知府,诰称“恪守官常,修尔戈矛,克笃从王之义,保滋民庶,尤征驭众之才,捍多劳,专诚允称,厥功茂矣”;
赐木增三品服色、中宪大夫、云南布政使司左参政,诰称“胆智沉雄,才猷敏练,世安臣节,恪守官常”,“琅琅大义,始终不渝”,赐谕“益笃忠祯”四字,崇祯四年(1631)封通奉大夫,广西布政使司右布政,十三年(1640)升四川布政使司左布政,进阶太仆寺卿。(《皇明恩纶录》,隆武二年重刻本,云南省图书馆藏本。)
在与明王朝相始终的260多年的历史中,木氏与明王朝始终保持了良性互动的君臣关系。明王朝信任、扶持和重用是木氏崛起的重要原因,而木氏也因对明王朝殚精竭虑、忠贞不渝而成为云南土官中的典范。
明王朝的重用使木氏跃上了权力的巅峰,木氏不但获得了家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殊荣,而且获得了良好的家族发展机遇。但是木氏并未徜徉在祖先的余荫里,而是在朝廷的教化和自身的反思中不断体认家族的历史、家族与朝廷的关系以及家族的后续发展战略,最终确立了依附中央王朝,依靠主动进取以保有世官世爵的发展战略。木氏通过用兵滇西北、向国家捐银助饷等自觉的行动持续不断地向明王朝表达忠君报国的思想和情感。所以,《明史·云南土司二》中说“云南诸土官,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这不仅是对木氏家族具有较高汉文化水平的肯定,更是对木氏与明王朝之间良性互动的君臣关系的赞誉。整个明代,木氏成为崛起于云南西北地区的一支重要的政治军事力量,中央王朝未曾派重兵镇守丽江,木氏“世尽臣职,为国家制吐蕃,捍西戎”(谢肇淛《滇略》卷9《夷略》。
),明王朝依托木氏、支持木氏,完成了对西南藏区的防御和对滇西北地区的控制,结束了磨些“依江附险,酋寨星列,不相统摄”(王叔武校注:《大理行记校注 云南志略辑校》,第93页,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的局面,实现了对边疆局部地区的统一。从此,民族情况复杂的滇西北地区逐渐稳固而有序地安定下来,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
木氏与明王朝之间良性互动的君臣关系,反映了中央王朝对磨些强大的政治吸引力和影响力,体现了磨些对统一的中央王朝的归属认同感和向心力。
木氏出兵滇西北藏区和康南藏区的军事行动
明代,云南境内藏族的先民被称为“古宗”。明朝初年,他们主要分布在阿得酋(今德钦)、镇道(今大中甸)、杨塘(今小中甸),以及临西县(今维西)、巨津州西北这些明朝尚未控制的地区,大多与西番(普米族的先民)等民族杂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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