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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5地被结婚

2023-03-15 来源:你乐谷

河南“被结婚”5次女子告民政局胜诉 河南女子5地被结婚

结婚登记原本是一件喜事,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在2021年底,河南一女子在准备与男友登记结婚时,在民政局却得知了一个令人意外的消息:她竟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分别于5名男子登记结婚过,而且还是在5个不同的地方,可是这位未婚女子从未与他人结过婚,也没有登过记。后来,女子要求五地民政部门撤销其婚姻登记,但是却遭到了拒绝,于是她将这五地的民政部门告上了法庭,最终获得胜诉。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河南女子5地被结婚,河南“被结婚”5次女子告民政局胜诉的具体情况。

河南女子5地被结婚


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
2021年年底,尚某与男友准备步入人生新阶段——结婚成家。但就在领证时,他们得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系统显示,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尚某与五名男子分别在山东、河北、安徽、江苏等地“登记结婚”,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然而事实是,尚某并不认识上述五名男子。
“当我得知自己已与5人登记结婚时,当场就蒙了……”回忆起去年那个瞬间,尚某心有余悸。
河南“被结婚”5次女子告民政局胜诉
“被结婚”五次的尚某,要求五地民政部门撤销其婚姻登记。遭遇撤销请求被拒后,她一纸诉状把民政部门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这起案件。
8月18日,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3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河南驻马店“被结婚”五次女子尚某诉江苏如东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案。 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原告尚某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予以删除。
身份五次被他人冒用登记结婚
2005年7月19日,持有原告尚某 住河南省驻马店市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女子,与第三人沈某某在江苏省如东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后该名女子不知去向。
2021年12月10日,尚某与男友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被告知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与五名男子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阜阳、江苏如东登记结婚,故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无奈之下,尚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以他人冒用其身份办理婚姻登记,致使其本人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为由,要求包括如东县民政局在内的五地民政部门撤销其相关的婚姻登记信息。
如东县民政局答复称其没有撤销权限,拒绝了原告的申请。后尚某诉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要求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于2005年7月19日作出的其与沈某某的婚姻登记。
走访调查核实登记结婚女子并非尚某
受理该案后,该院承办法官立即前往如东向沈某某及其家人、邻居进行调查。经核实,沈某某及其家人、邻居一致认为照片上的尚某并非2005年与沈某某结婚的冒名女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记的案件,如东县民政局将毫不知情的尚某登记为婚姻一方,明显违法,系无效行政行为。且尚某的“婚史”仍存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之中,该无效行为对尚某的婚姻自主合法权益持续侵害,尚某向如东县民政局申请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纠错义务,主动依法进行补救,而不能以没有职权为由放任该错误信息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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