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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玩笑报复致3死被执行死刑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正文摘要: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2月6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冯某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2020年2月2日晚,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小可巷有两栋居民楼内发生命案,3人死亡1人重伤。3个小时后,警方在附近一家医院停车场将持刀行凶的冯某抓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同意原判,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冯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冯某会见了近亲属,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男子因玩笑报复致3死被执行死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青岛民警别立福遇袭案宣判,行凶者获死刑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47岁的青岛民警别立福因勇斗歹徒牺牲一事有最新进展。别立福在执行公务中遭嫌疑人袭击致死一案,今日(11月1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新京报记者从青岛中院获知,被告人玉某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死刑。法院审理查明,玉某因琐事报复社会,并主动攻击警察,连续多次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致3死2伤。

##男子因玩笑报复致3死被执行死刑


被告人玉某因琐事报复社会,连续致3死2伤,被判死刑。青岛中院供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今年1月,玉某在刘某任负责人的青岛某公司务工期间,因琐事对刘某产生不满,产生报复杀害刘某的想法,并购买单刃木柄尖刀,先后将两名同事杀害。1月19日,青岛民警别立福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玉某时,遇袭被捅身亡。8月14日,青岛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玉某涉嫌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未当庭宣判。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青岛中院立案一庭证实,“青岛民警别立福遭袭案”已一审宣判,被告人玉某被控两项罪名,分别为故意杀人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警方抓捕期间,玉某拒捕并主动攻击,采取持刀捅刺胸部、切割颈部等手段,致民警别立福死亡、两位警员一名轻伤、一名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其间,玉某为报复而纵火烧毁公司财物,又在逃匿期间,持刀割破二辆警车的4条轮胎,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还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并罚。
最终,青岛中院认定,玉某因琐事报复社会,并藐视司法权威主动攻击警察,连续多次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致三人死亡、二人受伤,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其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必须严惩。根据被告人玉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校对 陈荻雁
执行死刑!男子因玩笑持刀报复致3死1伤,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2月6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冯某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0年2月2日晚,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小可巷有两栋居民楼内发生命案,3人死亡1人重伤。4名受害者中,其中2人系兄妹,另2人为一对夫妇。3个小时后,警方在附近一家医院停车场将持刀行凶的冯某抓获。2020年6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同意原判,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冯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冯某酒后为泄愤,持刀先后闯入两户居民住宅,捅刺四名无辜被害人,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冯某曾两次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犯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冯某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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